但她其实是误会了。

一头无法被驯服的狼崽子伪装成一只无害的羊太难了,食肉动物和食草动物完全是两码事。

但是一头寻找自己新领地的狼伪装成一只等待被收养的狗却容易得多,只要收起锋利的牙齿和捕猎时凌厉的眼神就可以了。

也许连伪装都不需要,看的人自己就会误会。

同为犬科动物,当收起攻击性的时候,狼和狗表达爱的方式并没太大区别。

还没开始捕猎就在石头上磨砺的爪子也可以用来表示依恋,尖利的牙齿可以通过咬啮来表达亲昵。

还有那双用来窥伺瞄准的利眼也可以用注视来表达一种不容拒绝的热情。

这误会没持续多长时间,于戡很快暴露了。

狗是可以快乐地接受主人的投喂的,他更接近于那种把辛苦打来的猎物分享给另一半的动物。

当谭幼瑾和上一任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到期,她主动提出和于戡再签一份新合同,她付房租给他。

于戡的表情好像无法理解她的话,“以我们现在的关系,你付房租给我,你不觉得很荒谬吗?”

是有那么点儿怪异,但是不付房租,就变成了她住在他的房子。

如果将来分开,需要收拾行李从这里搬走的就变成了她,那大概会让这分手变得更艰难。

但这个理由她却没对于戡说,直觉他会不喜欢听。

他仿佛那种传说中的年轻人,对永远有一种执念。

但她即使年轻的时候,也是觉得一切都在变化的,连她自己也每年都不一样。

他那些片子里只有少年人的感情是准确的,但他把镜头对准中年人的时候,总是违和,明明编剧署名的是别人,但只要是他拍,即使是最疲惫失意的中年人,也一腔执拗,有开着破车冲向悬崖的勇气。

这些表面上胡子拉碴眼神疲惫的中年人,仿佛被于戡给夺舍了,本来是爱咋咋地你说了算别烦我让我歇会儿,但却表现着和他们能量不符的冲动。

他的自我太强大,甚至片子里完全和他两样的人也投射出了他的影子。

他的缺点也是他的优点。

谭幼瑾很愿意和像她自己的人做朋友,但绝不会爱上像她的男人。

她只会被热情的人打动。

只有足够的热情才能烧掉她的理智防备,让她坦然地面对自己的欲望。

那些跟她约会的男人们,总以为一开始是他们的才华、风度、音乐上的品味或者干脆是他们的身体本身的魅力打动了她,其实她不过是因为他们表面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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