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的最后一点光亮被乌云吞噬,黑压压的一片争先恐后的挤到跟前。张启山披着大衣抬了抬帽沿,拿起一把黑伞出了府门。
今天是六爷的忌日。
每个人都有值得被怀念的地方,即使他从来都是只身一人。
雷声轰隆隆的滚过,街上的人四散奔走。谁能记起曾有个刀客,一个人保着这条街。
张启山觉得没有什么比现在更澄澈的时候了,他长舒了口气,走到黑背老六曾经呆在那处胡同的对面,那里有家茶馆。茶馆外的凉棚早已撤了,老板正招呼着伙计收拾东西,看这天气怕是要下上一阵。
张启山走进去把伞撂在墙边,摘下帽子,伙计过来招呼着,张启山要了几杯酒从口袋里找出些许散钱赏了伙计。
终于下了起来,想象中的迅猛。天儿好像漏了一般,任凭大雨倾泻而出,冲刷着他存在过的痕迹。
锋芒如旧的关山刀,雪夜独行的足迹,干净利落的身手,一如既往的狠劲。
他本身就是个传奇。
他是适合做一把刀的人。
不问归宿,不问出身,在谁手中就是最好的利刃。
可惜的是这把刀未曾有鞘,可敬的是无鞘可束缚得了这把刀。
若他拿起刀,八荒六合之内无人能挡他,
若他放下刀,天地之间谁都可踏到他身上。
可是这又怎么样呢。他不介意这些细致末端,也无人介意。
浅墨沉安应祀风,一枝红荷归南海。
他虽什么都不在意,但若他手中握有刀,纵使今日这天无风无雨,也要祀起腥风血雨。
评语:正如黄家驹歌中所言,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荡爱自由。老六离开刀客团队后便少了一个紧箍咒,自由人自由的与刀相依为命,在街头他可以不在乎世人的世俗之眼,但他不会对世间不义之举不理,于是拔刀相向,取狗贼之名。洒脱,仁义像个道家的化身,有老庄之风,又含墨家之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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